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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重庆拟出台20条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发布时间:2026-06-23 10:23
发布时间:2026-06-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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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重庆实际,牵头起草了《重庆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措施》共20条,涵盖进一步完善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机制,扩大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场景,降低民间投资全要素成本,强化民间投资服务保障等内容。

进一步完善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机制。《措施》里提到铁路、水电、油气管道、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建立常态化推介重大项目机制。此外,对物流园区、公共停车场新建(含改扩建)、垃圾固废收运处理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对污水处理、城镇供气、智慧农业等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同时加快基础设施及商业REITs试点落地,常态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

扩大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场景。《措施》提出扩大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建、低空经济、能源项目等多个优质投资领域。在低空经济方面,对中大型无人机年执行不少于500架次的给予企业一次性15万元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技术攻关方面,对突破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揭榜挂帅”项目单个最高补助500万元;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对强化人工智能赋能应用、加速推进智改数转绿色化方面等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同时鼓励民企布局分布式光伏、氢能、新型储能等赛道,拓宽民间投资空间。

降低民间投资全要素成本。重庆围绕用能、用地、算力、融资四大关键要素,提出多项降本政策,接入“零投资”服务范围扩大到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降低企业办电成本;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推广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元化供地方式;降低民营企业算力使用成本,每个单位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市级财政对符合条件业务的担保费、再担保费给予50%补贴。

强化民间投资服务保障。提升项目线上审批服务时效,实行“归集—分办—督办—反馈”全闭环限时办结。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推广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等。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快速办理符合条件的信用修复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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