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区(县、镇)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一起来看具体情况。
《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坚持质量第一、企业主体、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提出了到2025年底的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具体内容
《若干措施》围绕推动实施“一计划一行动两工程”,部署了16项重点工作。
实施优质企业培育“春笋”计划
实施优质企业培育“春笋”计划,推动企业增强质量意识,促进企业提升质量发展能力,培育打造质量领军企业,加快提升制造业产品可靠性,大力推进质量品牌战略,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的作用。
实施“大手牵小手”行动
实施“大手牵小手”行动,科学谋划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提升,加快构建质量提升生态圈,打好关键环节质量攻坚战,推动全链条质量协同升级,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
实施区域质量发展效能提升工程
实施区域质量发展效能提升工程,纵深推进质量强区(县、镇),高质量推进质量强园,加强国际国内质量合作,着力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实施质量基层基础强基工程
实施质量基层基础强基工程,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深化质量数字化建设,强化质量政策激励,加强质量人才梯次培养,加快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若干措施》保障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质量工作格局;
●统筹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区(县、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质量品牌发展;
●探索建立质量督察工作机制,打造标杆示范,强化技术支撑;
●明确了60个质量强企强链强区(县、镇)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