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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发生工伤后怎么办?解答来了

发布时间:2024-04-10 16:19
发布时间:2024-04-1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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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由川渝两地人社部门共同举办的2024年川渝人社“普法宣传月”活动在万盛经开区正式启动,在万盛经开区设置了5个分会场,巴南区设置了3个分会场,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和谐劳动关系和劳动维权等,通过工伤预防进园区、社保政策进社区、人才政策进学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讲。

启动仪式现场 

“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职工发生工伤后怎么办?”在第一分会场的工伤预防进园区活动中,现场的园区企业职工不时发出疑问。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场工作人员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此外,活动采取现场体验的方式,通过VR设备体验、指导劳保用品穿戴等形式提升企业对工伤保险、工伤预防的知晓度和重视度。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力社保“普法宣传月”是川渝两地人力社保系统常年举办的普法宣传教育品牌。活动同步举办普法宣传活动,突出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并结合地域特色与科技发展进程创新普法形式。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川渝两地将开展川渝人社法治宣传视频展播,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互动普法知识,解答普法疑问,发放普法资料,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同时,还将持续开展“惠民强企·人社在行动”“工伤预防·护你安康”以及社会保险“三进三送”等活动,市民可登录人社精准普法平台,了解与自身紧密相关的最新最全人社政策及规定。两地还将围绕社保卡联合立法、完善精准普法平台、共建普法宣传教育基地等任务,从行政执法、矛盾化解、政务服务、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协同。

工伤预防宣传员现场有序沉浸式体验,实操学习心肺复苏实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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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领域这些高频常见问题解答来了

问: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答:不需要。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问:职工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人力社保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问:我市退休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资格核查的处理方式?

答: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局应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人员补办资格核查后续后,应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养老待遇。

问:个人身份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吗?

答: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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