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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开展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15 15:28
发布时间:2022-03-1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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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22〕2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抓基础、抓源头、抓应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陈敏尔书记要求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制,进一步优化疾控机构职能。《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面启动等级疾控中心建设,推动区县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开展等级疾控中心创建。为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意见》。

二、主要内容和适用对象

(一)主要内容

《意见》共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市所有疾控机构均要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建成三甲疾控机构5—10所。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完善规划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建设等4个方面。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建设责任、加强支持保障、加强监督管理等3个方面。

(二)核心举措

一是加强对等级疾控机构的基础设施、资金、编制的投入和保障。二是完善激励措施,对创建单位在职称、绩效、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三是由市卫生健康委对等级疾控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加强监管。

(三)适用对象

《意见》主要适用于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四)执行标准

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全市疾控机构等级评审管理指标体系。

三、关键词和专业名词解释

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分为一级、二级乙等、二级甲等、三级乙等、三级甲等五个等级,三级甲等为最高等级。等级评审前置要求共设3节13个条款,评审指标共设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履职情况、能力建设4个大类125个评审指标。

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市、区、县级疾控机构入职未满3年,具有全日制预防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公共卫生医师工作的人员,统一接受公共卫生医师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为各级疾控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预防医学和相关临床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依法、规范开展公共卫生实践的防治结合型公共卫生医师。

高级职称比例: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占同机构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数的比例。

超额绩效: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自有收入状况、职工收入历史水平等情况,在各事业单位基础绩效外核定的绩效年人均水平,并结合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数量核定各事业单位的超额绩效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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