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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1 16:54
发布时间:2022-04-2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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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背景依据 

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优化区域开放布局、科学谋划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明确重庆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市委、市政府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作为重庆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载体,大力推动通道建设战略部署落地落实。自2017年4月开行首列广西北部湾港至重庆的铁海联运班列以来,西部陆海新通道经历从无到有、从倡议到共建,经过四年多培育发展,已成为推动重庆乃至整个西部地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动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发改基础〔2021〕1197号)精神,进一步发挥重庆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作用,我市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含总体要求、加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建设、强化通道能力建设、提升枢纽服务效能、提高运行组织效率、大力培育枢纽经济、强化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共七个部分。

二、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联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组织效率,发展通道和枢纽经济,推动物流与产业、贸易、数字、金融等深度融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指导思想。

《实施意见》确定了到2025年,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运营组织中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通道运行更加顺畅高效,通道带动产业和经济发展作用明显增强的建设目标。

三、加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通道建设运营机制,落实省部际联席会议决策部署,定期组织召开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研究推动区域合作重大事项和年度重点工作,会同沿线省(区、市)共同争取政策支持。协同创新政策支撑体系,协调沿线省(区、市)加大对通道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在用地、产业、人才、招商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引导国内外重点企业参与通道建设。壮大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牵头会同沿线省(区、市)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规则、统一运作”原则,共建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

四、强化通道能力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通道建设提质增量,优化物流运输组织,加密开行重庆至广西北部湾港的铁海、公海联运班列,加快开行重庆至广东湛江港、海南洋浦港的铁海、公海联运班列,稳定开行中卫、西宁等西北地区经重庆中转班列。加快提升干线铁路运输能力,推动重要通道客货分离,释放既有干线铁路货运能力。持续完善公路、水运、航空物流网络,加快推动渝黔高速公路扩能、渝遂高速公路扩能、兰海高速公路重庆至南宁段等项目建设。构建市域内畅外联交通路网,加快建成南彭、龙盛、水土等货运站并投用,强化果园港片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重庆铁路口岸与团结村集装箱中心站监管区跨铁路桥通道建设。

五、提升枢纽服务效能

《实施意见》提出,要增强主枢纽核心作用,高质量推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果园港建设,加快鱼嘴铁路货运站南场站建设,高标准打造重庆国际物流城,建成陆海新通道重庆无水港。推进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推动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江津珞璜港片区建设。发挥辅枢纽协同作用,加快推进万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开行万州至果园港中转接续班轮,支持涪陵站与市内其他节点间开行铁路运转班列、阶梯直达班列。促进重要节点差异化发展。以万州、涪陵、长寿、綦江、万盛、秀山、巴南、黔江、永川、南川、荣昌等区县为依托,打造通道市域重要节点,推动形成“主枢纽—辅枢纽—重要节点”之间形成有效、便捷的“微循环”。

六、提高运行组织效率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供应链节点体系,支持打造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集装箱共享调拨体系,完善境内外还箱点网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扩大应用。持续降低综合成本,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签订中长期协议,加大铁路运价下浮力度。加快数智通道建设,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公共信息平台,定期发布通道发展指数,打造陆海新通道网络货运平台。强化出海出境大通道高效衔接,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的高效衔接,加大信息对接和共享力度。

七、大力培育枢纽经济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和省(区、市)产业合作,推动特色产品“走出去”“引进来”。大力发展特色物流,稳步推进“公转铁”,提高铁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提高绿色能源应用比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提升开放平台能级,推动两江新区创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及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境外投资合作人员往来便利化。加强金融创新赋能,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西部陆海新通道应用场景范围,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和保险综合服务平台。

八、强化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为确保《实施意见》有效实施,提出了四条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和有关中央企业的沟通衔接,认真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强化重庆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引导更多企业主体参与通道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组织实施。市级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平台企业要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三是完善保障措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持续优化全市通道建设相关政策。四是广泛宣传推介。系统宣传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大意义、战略定位、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报道重庆发挥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重要作用、协调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进展情况,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良好氛围。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重点任务分工。

九、相关名词注释

无水港:指在物流通道、区域口岸经济、港口区域一体化、综合交通、多式联运系统和管理体制上具备经济性条件的内陆物流节点,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连接沿海港口,并将港口部分功能向内陆前移,同时具备货源组织、空箱调拨、集装箱堆存、货物报关报检、单证处理、订舱集拼等六大基础服务功能,兼具供应链服务能力的大型内陆综合物流中心。货物在无水港内完成一切通关手续,通过海铁联运将货物运送到沿海港口,直接装船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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