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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政策法规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要点:工作职责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第4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聘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按照承诺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销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   要点:人员落实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要点:违规处罚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五十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要点:违规处罚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五十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要点:违规处罚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要点: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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