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教育部召开通气会,会上透露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提出“十条要求”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对此,重庆是否有相关规定?具体什么内容?记者做了相关了解。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
据了解,这“十条要求”包括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等。同时,要求各地要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重庆已有相关规定。”据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9年,市教委、市发改委等九部门便联合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通过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方案》明确提出严格规范中小学考试次数,小学只能组织期末考试,初中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摒弃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90分钟以内。科学安排学生作息,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
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校同期进度,不得留作业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该负责人称,重庆对校外培训机构也有相关规定,例如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校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且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
此外,还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方式介入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不得面向社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对象、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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