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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 抄袭、剽窃、代写等将被撤销学位

发布时间:2024-12-10 15:56
发布时间:2024-12-1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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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委印发《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对查实的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学术诚信是抽检重点 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要求,市教委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本科毕业论文(不含军队系统)抽检工作。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查什么、怎么查? 《实施细则》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政治方向、学术诚信、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

市教委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专家库,按照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信息报送、名单抽取、专家匹配、论文送审等程序,组织开展年度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市教委依托信息平台随机抽取本科毕业论文名单,各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当年毕业生人数不足50人的专业,则至少抽取1份。对于需要重点监测的新设高校、新设专业可适度提高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比例。

市教委利用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市教委按照同行评议、关系回避、异校送审等原则进行送审配置,通过信息平台随机匹配评议专家。

每篇论文分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另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连续2年问题较多的高校 将被通报并减少招生计划

《实施细则》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市教委将予以通报,并减少相关高校招生计划,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市教委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建议市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由相关高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抽检结果将作为重庆市高校分类评价、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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