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落实六项举措推进法典贯彻实施。
深学广宣,推动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全域覆盖
配合市人大环资委起草全市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工作安排;同时,对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法典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百花齐放,开展法典宣传宣讲多形式多角度
从开展理论学习、组织专题宣讲、实施线下宣传、召开专题研讨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开设专题专栏等6个方面,对法典在全市进行广泛持续宣传,让法典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法典施行营造良好氛围。
精准滴灌,组织法典学习培训多元化多层次
结合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环境执法大讲堂”专题培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处室(单位)业务培训以及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有关培训等,对法典进行深入学习解读,掌握精神实质,为法典施行奠定坚实基础。
清仓见底,完成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法治统一原则,按照安排部署、集中清理、研究论证、审议上报、分类处置等5个阶段,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对照清理和修改。
有序迭代,推进有关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计划,推进制定《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若干规定》等创制性立法,推进《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决定》等“小切口”立法。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地方立法工作,持续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度。
硬核落地,依法履职抓好法典贯彻执行实效
牵头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制度、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监测预警机制等14项法典配套制度机制。同时,认真履行规划编制、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保督察、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环境监测等职责,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生态环境法典,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自身职责,推动法典在各项工作中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工作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法典护绿 生态添绿”,为我市加快建设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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