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子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区县宗教团体公职人员监督的建议》(第1164号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经与市委统战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
我委高度重视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收到提案后,委党组书记、主任程伟,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付茶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先常等多次组织研究,明确办理要求,分解办理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多次与市委统战部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沟通衔接,协商推动加强我市宗教团体公职人员监督有关事宜。
二、工作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
您在提案中提出“强化思想认识、强化依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强化贯通联动监督”等四项工作建议,我委全部采纳,并纳入我委2024年宗教工作重点任务,逐项落实,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关于“强化思想认识”。我委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对全国性宗教团体公职人员监察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布置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加强宗教团体公职人员监督的任务举措。坚持“导”的理念,通过举办全市性宗教团体新一届领导班子座谈会、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暑期学习谈心会、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培训班等方式,引导宗教团体公职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观念。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健全完善政治学习、双月学习、季度学习等制度,落实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深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宗教界持续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不断增强“五个认同”。
(二)关于“强化依规监督”。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积极推动国家监委《意见》贯彻落实,不断规范全市性宗教团体公职人员管理和监督。选派6名处级干部兼任全市性宗教团体秘书长(佛学院常务副院长),加强政治引领,规范管理监督。市民族宗教委将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优化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培训考核制度等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审计监督,每年对全市性宗教团体(院校)开展内部审计,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市性宗教团体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序。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做好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评议工作,市民族宗教委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系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述职评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印制发放《重庆市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收据》10000册,并下发《关于做好〈重庆市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收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严把宗教教职人员“入口关”,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退出和惩戒机制,开展违规犯戒教职人员警示教育6次,开展教风巡查16次,注销教职人员资格3人。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结合实际,协助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制定完善《关于加强对全市性宗教团体公职人员监察工作的具体措施》,探索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监督。持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全市举办各类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100余次,培训3300余人次,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920余场次,宗教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增强。
(三)关于“强化内部监督”。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将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印发《关于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的分工方案》,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全市性宗教团体(院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教有关任务要求,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采取有力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积极行动,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着眼于全面从严治教、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内部监督等,新建立制度10余项,修订完善制度30余项,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有关制度10余项。以“全面从严治教”为主题,在全市广泛开展宗教界讲经交流活动50余场次,巡回讲经40余场次,促使全面从严治教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四)在“强化贯通联动监督”方面。健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宗教工作格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各区县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县统战、民宗部门加强对区县宗教团体的监督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和述职,开展谈心谈话、监督检查,把监督管理做在日常、抓在经常。与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签订推动川渝两地民族宗教工作协作联动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构建川渝毗邻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协同治理机制,更好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数字赋能,开发建设“渝宗同心”数字应用系统,梳理优化宗教工作核心业务,改革重塑工作流程,推动将宗教事务纳入全市三级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努力提高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持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区县宗教团体的监督指导。研究健全完善统战、民宗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重要情况通报机制,加强情况沟通、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推进您所提提案的办理工作,切实加强宗教团体管理和监督,持续推动解决我市宗教团体公职人员监督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提高宗教团体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建设清廉宗教团体。一是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重庆市域实践,全面落实各宗教中国化五年规划,做实做靓“渝宗同心”宗教工作品牌,指导宗教界持续开展讲经解经、展陈展示,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增进“五个认同”。二是积极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加强宗教团体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作风建设,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健全完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规范管理的制度机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加强教风巡查督导,推动形成良好教风。三是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宗教教职人员“入口关”,加强日常教育和培训,着力提升教职人员能力素质。制定新一轮宗教人才培养规划,努力培养一批全国知名“双通”人才,持续优化宗教团体公职人员队伍结构。四是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评议制度机制,提升述职评议质效,促使班子成员更好地履职尽责。五是持续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重庆市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造“渝宗同心·依法智管”品牌,加强宗教领域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不断强化宗教团体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探索宗教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六是扎实抓好国家监委《意见》贯彻落实,配合完善落实我市工作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不断规范宗教团体公职人员行为。
此复函已经委党组书记、主任程伟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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