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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巫山县一客运班车春节期间私自涨价
留言时间 2025-02-05
留言摘要 巫山县翠屏长途汽车站至曲尺乡的客车票价为14元/人,但春节期间乘坐该线路某辆客车,被驾驶员收取19元。
答复日期 2025-02-07
答复内容 经查,群众投诉该线路某辆客车驾驶员春节期间私自向乘客多收5元车费情况属实。根据《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相关规定,巫山县交通运输委责令涉事驾驶员退还多收取的车费,并对涉事驾驶员作出罚款50元、停运3天的处罚,同时要求客运公司再次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答复单位 巫山县交通运输委
发布单位 重庆市“民呼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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