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 黔江区文汇路某教育咨询公司无证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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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5-03-25 |
留言摘要 | 黔江区文汇路某教育咨询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开设美术、口才等培训班。 |
答复日期 | 2025-03-31 |
答复内容 | 经核实,涉事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黔江区教委依法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退还培训费用。目前,该公司已全额退还45名学员培训费共16629元。 |
答复单位 | 黔江区教委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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