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当前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留言选登
留言标题 黔江区文汇路某教育咨询公司无证办学
留言时间 2025-03-25
留言摘要 黔江区文汇路某教育咨询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开设美术、口才等培训班。
答复日期 2025-03-31
答复内容 经核实,涉事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黔江区教委依法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退还培训费用。目前,该公司已全额退还45名学员培训费共16629元。
答复单位 黔江区教委
发布单位 重庆市“民呼我为”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