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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万州区一驾校教练员违规向学员索要财物
留言时间 2024-01-08
留言摘要 万州区一驾驶培训学校教练员要求学员请客吃饭,并为其购买香烟。
答复日期 2024-01-17
答复内容 经核查,万州区某驾校教练员易某以“可优先安排学习考试”为由,要求学员请客吃饭,并为其购买香烟。万州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已督促该驾校对涉事教练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2000元的处罚。同时,举一反三印发工作通知,责成全区驾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教练员管理,严禁教练员以任何名义收受学员钱物和接受宴请,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教学。
答复单位 万州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发布单位 重庆市“民呼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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