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第四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四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包含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等51项川渝通办事项,将更好地便利两地企业群众生产生活。
记者注意到,《清单》51项事项涉及川渝两地13个相关部门,其中有多项涉及居民生活的高频事项,例如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住房公积金汇缴等。
同时,《清单》也非常关注川渝两地企业的发展,例如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许可、企业登记档案查询、药品广告审查等事项也纳入了通办范围。
此外,《清单》要求,川渝两省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对《清单》内事项逐项制定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动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标准统一。还要加强对各市(州)区(县)的业务指导,督促推动川渝通办事项全面纳入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和川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运行,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通办。
据了解,川渝两省市将持续聚焦川渝两地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积极探索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同时,还将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进行整合,重构业务流程,推动更多“一件事”在川渝两地跨域办理。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