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市大数据发展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起草形成了《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qdsjjysc@163.com,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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