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研究起草了《重庆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4月28日(星期五)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一号重庆市财政局综合处(邮编:401121)。
2.通过传真方式发至67575443。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
1.重庆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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