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2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构建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优化科技服务产业布局,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科技管理服务、创新服务和产业服务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涌现一批新兴科技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达5.6万家、从业人员达60万人、年营业收入达5000亿元以上,新增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500家,科技服务业进入国内一流行列,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服务能级提升行动。
全力壮大研究开发、科技信息与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产业规模,着力提升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业效能,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和领域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市科技服务业增量提质,全面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1.研究开发服务。支持面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钢铁及有色冶金、能源化工、交通运输、建筑市政、生态环保等领域,提供技术研发、工艺优化、系统集成设计等研究开发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整合科研资源,组建独立法人科技服务机构,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研究开发服务。支持科研院所、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提供技术加工、技术授权服务。支持工程设计、工业设计等机构开展设计仿真、样机设计、模拟试验等服务。支持先进算力平台面向科学计算、工程计算等领域,提供高密度、高效能的算力服务。支持面向信息技术、工业软件、生物技术、绿色低碳、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能力。引导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面向社会提供实验验证、工艺开发、应用研发等服务。完善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功能,提高使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研究开发服务市场主体达2500家,年营业收入达1600亿元,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达18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
2.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大力发展软件产品和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围绕关键领域和环节,提供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技术软件等软件服务。提升专业化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面向重点行业和领域应用需求,大力发展评测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据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支持发展竞争情报分析、科技前沿动向、技术方向预见、科技政策对比、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等科技信息服务。鼓励发展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管理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积极发展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集成化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科技咨询等服务机构,支持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适配评测、咨询规划、开发服务、技术标准等公共服务平台。到2025年,全市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市场主体达4.5万家,年营业收入达2500亿元,高水平智库达30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协)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支持面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信息通信、食品药品、特种装备、质量计量、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支持专业从事可靠性研究的第三方机构全方位开展产品、质量、服务、管理体系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有检测认证资质和授权的生产制造类企业面向社会提供特定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重点产业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测试装备研究、技术规范研究等。支持面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建设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和全市理化分析测试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主体达800家,年营业收入达100亿元,新建国家质检中心2个,建设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
4.科技金融服务。依托市产业投资基金、科创培育基金等支持科技服务相关项目发展,鼓励天使基金、创业风险投资等股权融资类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助推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抢占技术创新制高点、扩大市场份额。推行轻资化、信用化、便利化的债权融资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债、科创票据等债权类科技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保险,强化保险保障作用。强化资本市场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开展直接融资。建设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整合金融服务港湾、科创资本通平台等资源,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提供投融资路演、投贷联动等科技金融服务。到2025年,全市科技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达300家,年营业收入达80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证监局、重庆银保监局)
5.技术转移服务。持续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支持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细分产业,建设一批小而专的技术转移机构。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推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成果评价、供需匹配、技术交易等智能化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专业,充分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支持建设技术经理人培训服务平台,加快培养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持续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支持建设概念验证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技术熟化提供概念验证支持。支持建设全市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聚集技术转移相关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到2025年,全市技术转移服务市场主体达350家,初、中、高级技术经理人达3000人以上,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1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研究院)
6.创业孵化服务。引进和培育创业孵化服务品牌,提供全生命周期创业孵化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开放应用场景、创新平台和市场渠道,开展投资孵化、场景孵化、渠道孵化、平台孵化等孵化服务,助推初创企业和团队快速成长。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创新创业活动体系,常态化开展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融资对接、创业培训等专业化特色活动,促进创业孵化要素资源快速流动和充分对接。打造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创新创业孵化社区等,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到2025年,全市创业孵化服务市场主体达850家,孵化载体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国家级孵化载体100家以上、环大学创新生态圈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研究院)
7.知识产权服务。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服务链条。汇聚全球专利数据资源,加快数据开放、查询检索、研究分析等服务场景应用,推广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机制,建设一批国家级专利导航支撑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能力,支持知识产权运营、商标品牌培育、知识产权金融等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开发一批市场覆盖广、企业反响好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产品。支持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便利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主体达5000家,市级及以上品牌服务机构达20家以上,从业专利代理师达800人。(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科技局)
8.科学技术普及服务。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研试验场所、重大科技成果向社会开放,做好重要科技知识的宣传、解读和普及工作,促进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科技创新。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普事业,大力培育科普企业,打造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科普品牌,支持科普研发创作,丰富科普产品供给。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创新开展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加快打造国家西部科普中心,推进高端科普平台建设,提高科普产品原创能力,提升群众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到2025年,全市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市场主体达1200家,培育具有全国或区域影响力的科普品牌5个以上,年服务市民达1亿人次。(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二)实施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行动。
依托金凤科创园、明月湖科创园、迎龙科创园,分别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带动全市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聚焦推动科学城与大学城融合发展,面向工业软件、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以金凤科创园为核心载体,重点引进和培育国家级或国内头部科技服务机构,搭建高水平、综合性、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依托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基础研究和基础学科优势着力发展研究开发服务;依托金凤软件园着力发展工业软件等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依托国家质检基地及各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着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积极创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加快建设西部创投中心,着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积极创建国家技术转移成渝中心,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等,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着力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到2025年,集聚品牌科技服务机构120家以上,其中市级及以上科技服务机构60家以上,基本建成体系完备、全国一流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科技研究院)
2.建设两江协同创新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聚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突出“科创+产业”特色,面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以明月湖科创园为核心载体,重点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搭建开放式、国际化、贯通式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依托两江软件园等着力发展工业软件、汽车软件、数字内容等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持续完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元化科技金融支持体系,着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推进“一带一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加快建设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着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着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到2025年,集聚品牌科技服务机构100家以上,其中市级及以上科技服务机构50家以上,基本建成开放协同、辐射全国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建设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聚焦“绿色产业高地、长江智慧湾区”建设,面向智能终端、节能环保、汽车电子等重点产业,以迎龙科创园为核心载体,重点引进和培育国家级或行业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搭建专业化、综合型、全过程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依托重庆交通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等着力发展研究开发服务;加快建设迎龙创新港,着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依托环重庆邮电大学创新生态圈等着力发展创业孵化服务;依托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广阳岛生态修复实践创新等着力发展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到2025年,集聚品牌科技服务机构100家以上,其中市级及以上科技服务机构50家以上,建成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南岸区政府、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三)实施科技服务生态优化行动。
充分认识和积极适应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新变化,健全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创新科技服务体制机制,完善科技服务政策环境,不断塑造科技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1.强化管理服务。采取认定、提升和新建的方式,加快完善全市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认定一批检验检测认证、科技金融、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引领型、骨干型和综合型科技管理服务机构,强化行业科技管理服务。提升市科技研究院、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重庆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管理服务平台,增强科技服务薄弱环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要根据本地发展需求,建立健全区域科技管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2.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区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引导有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事业单位转制,开展市场化运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将科研人员参与企业研发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职称评聘、考核奖励指标。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充分发挥科技社团作用,促进科技开放合作,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科技服务业协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促进有序竞争,提升发展水平。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符合区域实际、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编办、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政府)
3.完善政策环境。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渠道,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科技服务业相关科技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培育库,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等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对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按规定给予绩效奖补。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落实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减率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鼓励外资投入科技服务业。中心城区各区政府要用好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推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逐步完善科技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的价格政策。各区县政府要强化财税、金融、产业、土地等配套政策支持,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各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共同推动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各区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夯实人才支撑。将科技服务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依托重庆英才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和培育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开展技术经纪专业和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定,畅通技术转移和科学普及人才职称晋升渠道。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专家库,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专家服务团制度。鼓励业务骨干、技术专家通过专兼职方式从事科技服务。依托行业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强化统计监测。建立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系统评价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定期发布科技服务机构及服务内容清单。建立科技服务业企业名录库,及时发布科技服务业统计信息,加强科技服务业数据开发利用,为产业发展决策提供支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